来源:上海证券报

证券代码:600287 证券简称:苏豪时尚 公告编号:2026-022

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:

●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:无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(一)股东会召开的时间:2026年6月5日

(二)股东会召开的地点: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会议室

三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:

四、会议表决方式和主持情况

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,表决方式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五、董事会成员和高管列席情况

1. 在任董事4人,全部列席会议。独立董事包文兵先生、沈永建先生亦参与了本次会议。

2. 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本次会议。
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
(一)非累积投票议案

1. 议案名称: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

审议结果:通过

表决情况:

2. 议案名称: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

审议结果:通过

表决情况:

3. 议案名称: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

审议结果:通过

表决情况:

4. 议案名称:关于制定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》的议案

审议结果:通过

表决情况:

(二)涉及重大事项,5%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

1. 非累积投票议案

(三)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

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。其中,议案2和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。

三、律师见证情况

(一)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:北京市中伦(南京)律师事务所

律师姓名:杨亮、吴军

(二)律师见证结论意见:

本所律师认为,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;会议召集人具备合法资格;出席会议人员均符合法定资格;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。

四、上网公告文件

北京市中伦(南京)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。

特此公告。

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2026年6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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